全国首部!《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快讯  |  来源: 光明网  |  2022-03-02 10:10:56

近日获悉,《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以促进快递业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末端服务设施、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保障、数字快递和绿色快递、快件投递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

《条例》规定,如果快递企业不按照快递单注明上门投递,或者收件人明确要求上门投递,快递员不上门投递又拒不改正的,可以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处以2000元罚款。快递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投诉的,将另外处罚。

《条例》第37条、48条还规定,寄件人、收件人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快递经营企业投诉,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投诉的,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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