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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四部门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来源: 工信微报   |   2023-11-17   |   0 0
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

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

总体要求方面,《通知》提到,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有关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工作目标方面,《通知》明确,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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